關鍵詞
  非稅收入
  指除稅收收入以外,由各級國家機關、事業單位、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通過征收、收取、罰沒或者募集、受贈等方式依法取得的資金。
  包括:行政事業性收費;政府性基金;國有資源(資產)有償使用收入;國有資本經營收入;罰沒收入;以政府名義接受的非定向捐贈貨幣收入等。
  交通罰款、國土出讓金等財政收入,曾經長期被冠以一個模糊的名字———預算外資金,也就是說游離於國家預算之外。而今,預算外資金的概念將淡化,代之以非稅收入。昨日,提請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的《四川省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條例(草案)》,將把非稅收入納入財政預決算的“籠子”里,使其接受人大監督。
  非稅收入
  納入財政資金監管範圍
  此前,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對省人民政府提請審議的《四川省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條例(草案)》進行了審議。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。11月14日,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審議形成了《四川省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條例(草案)》(第二次審議稿)。
  昨日,省人大財經委負責人介紹說,二審稿明確了非稅收入與財政收入關係。非稅收入是利用政府權力、政府信譽、國家資源、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、準公共服務取得,並用於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,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,理應是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。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,應納入財政資金監督管理的範圍。因此,《條例(草案)》第四條修改為“非稅收入屬於財政資金,應當堅持依法征收的原則,實行分級、分類管理,並按照財政預算管理的規定解繳、存儲和核算”。
  二審稿規定,非稅收入的收入情況應當納入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、決算報告,接受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審查監督。執收單位按照預算管理和財務隸屬關係向同級財政部門申領、結報、核銷財政票據,並定期報告票據管理、使用、結存等情況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經費也由同級財政部門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。
  可申請退還
  多徵的非稅收入
  二審稿提出完善非稅收入執收單位公示內容。有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,非稅收入執收單位應進一步完善向社會公示的非稅收入項目內容。財經委審議認為,完善公示內容既有利於督促執收單位依法執收,也有利於促進非稅收入征收和解繳工作順利開展。因此,《條例(草案)》規定“向社會公示屬於本單位征收的非稅收入項目以及征收的依據、範圍、標準、對象、期限、程序和財政票據樣式等有關事項,宣傳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、法規”。
  二審稿還提出繳款義務人可申請退還多徵的非稅收入。有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,繳款義務人有權要求核實所繳納的非稅收入,執收單位多徵、誤徵的非稅收入由繳款義務人提出申請,經同級財政部門核實,應當依法退還給繳款義務人。財經委審議認為,明確繳款義務人提出退款申請的權利,對於維護繳款義務人合法權益十分必要。因此,《條例(草案)》規定“執收單位多徵、誤徵的非稅收入,由繳款義務人或者執收單位提出申請,經同級財政部門核實後,按相關規定退還繳款義務人。”
  待《四川省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條例》施行後,1999年6月1日頒佈的《四川省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》將同時廢止。
  成都商報記者 餘文龍  (原標題:政府罰沒等收入關進財政預決算的“籠子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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